黔新出报刊[2010] 6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总署《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司[2010]16号)精神,结合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报刊出版活动,提高报刊出版质量,促进我省报刊业健康发展,我局将按规定开展2009年度全省报刊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报刊年度核验工作
报刊年度核验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促进报刊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好报刊年度核验工作,对于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升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结合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报刊管理、服务报刊业发展的需要,把报刊年检作为加强行政监管的主要措施手段,严格执行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通过年检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结合建立报刊评估机制和报刊退出机制,对年检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连续三年被定为三级报刊的实行退出。报刊超过规定期限不能出版或不能正常出版的、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经营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不具备相关规定出版条件的,要依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报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报纸出版许可证》。
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好以下管理职责。
(1)是否监督好出版单位及其主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主管单位是否对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的领导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3)主管单位是否扶持、协助主办单位为出版单位提供或筹措资金、购置设备;
(4)是否监督好各项经营活动,是否把管导向、管干部、管资产的职责落到实处;
(5)主办单位是否领导、监督好出版单位遵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社(报、刊)方针、宗旨、专业范围,做好出版工作及有关各项工作;
(6)主办单位是否认真审核出版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否考核并提出任免出版单位的负责人的建议,报主管单位批准;
(7)主办单位是否及时向主管单位汇报出版单位的工作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主管单位的有关决定和意见。
2.报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报刊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报刊内容质量和经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报刊主要负责人需取得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培训合格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此外,还需具有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报刊主要负责人工作。
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
3.报刊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4.报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5.报刊记者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6.报刊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7.报刊经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三、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
2.2009年度出版工作自查报告(内容包含报刊社及其出版的报纸、期刊遵守新闻出版法规情况、出版质量、新闻记者证和记者站管理、全年工作概况、工作取得的成绩、改革经验、存在的问题、下年度的工作思路等)一式三份;
3.认真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2009年度报刊核验相关表格的下载与填
表说明从中国记者网下载,网址:http://press.gapp.gov.cn);
4. 认真填写《报刊经营合作业务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和《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贵州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网址:www.gzpp.gov.cn);
5.有关执行著作权法的情况说明及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况说明1份;
6.如实填写报纸或期刊广告、发行数额及利润情况,有广告发行委托代理的报刊社,提交到2009年仍然有效的合同复印件1份备案;
7.凡办有周末版(含专版、专刊)的报社须附有关“周末版”出版管理的专项汇报材料一式三份;
8.本单位人事部门关于社长、总(主)编在职在编以及报刊社采编人员人数和聘用人员人数的有关证明1份;
9.本单位财务部门有关办报办刊经费来源的证明1份;
10.提交未参加培训的社长、总(主)编名单1份;
11.提交社长、总(主)编上岗证复印件1份;2009年社长、总(主)编任职证明及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12.报送样报(刊)查验,不得缺期少版。
(1)报纸:送2009年12月1日至31日样报1套。
(2)期刊:2009年全年样刊1套。
四、报刊核验及换证时间
报纸、期刊核验工作从2010年2月1日开始,3月20日结束。
五、从严把关,认真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
1.本次年检,我局将根据总署的有关精神和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核验程序,年检实行三级审查制,认真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审查报刊年检数据、样报样刊等自检资料。对年度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报刊要严格执行规定并视其情况予以缓验、不予通过、直至注销。
2. 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对年度核检工作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及换证的报刊出版单位,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将视为自动停刊,并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撤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出版许可证》)。
3.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年度核验相关材料,数据必须准确,项目必须填报清楚,所报的相关数据将作为对报刊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年检将认真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年度自检报告,严格审查报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年度核验表中如发现虚报、瞒报、空缺等违反统计法行为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刊出版单位填报的年度核验表电子版要严格依照《报刊填报纸版样例》(见附件)填报,对不按样例填报的,一律退回重来。
5.报刊出版单位填报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经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
6.为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推动报刊业的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我局对各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及经营合作业务分支机构情况同时进行年检摸底,各单位须认真填报《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基本情况表》、《报刊经营合作业务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
7.年检将按照总署《报刊评估实施办法》在去年我局考评的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对报刊出版能力不足、出版质量长期低下,报刊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将责令其退出。
8.年检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不是单一的核验材料送审,通过年检,与各报刊社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及时了解掌握报刊出版单位一年来开展的全面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打算及思路。为了真正做到年检不走过场,年度核验工作须由报刊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副社长、副总编(主编)亲自送检。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年度核验联系电话:(0851)5846728 ;联系人:吴昌洪;电子信箱:gzhbk@vip.sina.com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司[2010]16号); 2.2009年度报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与报送材料细则; 3.《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 4.《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 5.《报刊填报纸版样例》 子表; 6.《报刊经营合作业务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7.《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发展基本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