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名称类:
1、印刷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请书;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送验原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3、《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类:
1、印刷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请书;
2、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证明(任职文件、股东会议决议、股东授权书等),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
4、《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5、法定代表(负责人)印刷业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变更经营地址类:
1、印刷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现场勘验记录(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供)。
注:除《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外,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省、市(州、地)、县级新闻出版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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