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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
出版物集中检查的通知
 
  2011-12-14

黔新出报〔201128

 

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

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按照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行政管理事项及办理程序,我局定于201112202012228对我省201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资),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检查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1年度工作总结。各连续性内资编印单位要认真对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写出2011年度工作总结,重点要对是否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五不准”规定事项进行自查,对内部资料的内容、审稿制度、通讯员的培训及文章获奖情况等进行总结。总结须盖编印单位公章并经主管单位审核后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

(二)各内资编印单位须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2011年全年内资样本(样张)备查(不得缺期少版)。

(三)提交编印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编印连续性内资经费来源及数额证明。

(四)认真填写贵州省201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集中检查登记审核表(附后),省刊(报)型内资填报三份,市(州、地)刊(报)型内资填报四份。

(五)提交《贵州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登记证》。

二、集中检查程序

(一)中央驻黔单位及省属各行政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内资编印单位直接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办理内资集中检查手续。审核通过后,到省新闻出版局综合业务处办理2012年《连续性内资准印证》(仅限当年有效)。

(二)各市(州、地)连续性内资编印单位需备齐所要提交的集中检查材料,经属地新闻出版局初审后,再到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办理集中检查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到省新闻出版局综合业务处办理2012年《连续性内资准印证》(仅限当年有效)。

三、继续开展2011年度贵州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质量考核评估工作

(一)内资的质量考核评估从政治、业务、编辑和印刷标准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连续性内资出版物的政治导向和执行“五不准”情况。

(二)对照贵州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考核评估细则,根据专家评审及新闻报刊管理处日常监管情况,得出综合考核评估结论,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级。新闻报刊管理处将评估结果通报各内资出版物的主管主办单位。

(三)结合2010年的内资集中检查结果,2011年检查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内资出版物,将责令其限期停刊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将予以注销,收回《贵州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登记证》。

四、集中检查时间

(一)各市(州、地)的内资编印单位:20111220201221

(二)中央驻黔单位及省属各行政企事业、社会团体;贵阳市属地管理的内资编印单位:201221228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5-9号新闻出版大楼171701室、1717室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5846728 582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