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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编制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2009-07-03

新出字﹝2009﹞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2008年,中央财政拨付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6.128亿元,各省(区、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组织采购配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了农家书屋工程的实施。从2009年4月起,总署组织各司局陆续派出督查组,对各省(区、市)2008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验收。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省(区、市)按时保质完成了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但仍有个别地区推动不力,甚至有一些农家书屋没有达到总署规定的合格标准。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指示,即要在2009年提前完成原定的“十一五”规划。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启动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对2008年农家书屋建设的督查验收结果将作为总署下达2009年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现就编制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以总署制定的《农家书屋工程“十一五”时期建设规划》为基础,按照2009年全部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并结合2009年本省(区、市)财政预算安排能力,制定本省(区、市)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即拟建设农家书屋的数量。

二、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根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拟建农家书屋所在的行政村等基本情况,保证实施计划的可执行性。

三、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认真填写《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表》(附件1),并务必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报送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填写《2009年农家书屋建设申报表》(实施方案)(附件2),并于2009年8月28日前报送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格可在总署网www.gapp.gov.cn和中国农家书屋网www.zgnjsw.gov.cn下载)

附件:1. 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表

   2. 2009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申报表           

 

                       新闻出版总署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