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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新闻出版局: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出印发[2009]191号)和省文明委《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黔文明[2009]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印刷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对印刷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在生产环节打击非法出版活动,遏制非法出版物的产生,是从源头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非法出版物表现在市场上,有些是从境外或省外偷运进来的,或是地下生产厂制作的,但是也有些非法出版物就出自正规的印刷、复制企业。正规印刷复制企业参与非法出版活动是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对此,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打击印制非法出版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对所辖印刷企业的指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力争将非法出版猖獗的势头打压下去。
按照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3月重点整治,4月巩固提高,5月督查总结的总体思路,通过3个月的集中统一行动,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使社会文化环境明显好转,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检查重点
今年,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省部分印刷企业的订单比较往年大幅下降。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协助这些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也要加强行政监管,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有些企业唯利是图,铤而走险,给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添乱。
为保证出版物市场平稳有序,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组织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所辖印刷企业进行检查。省局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抽查。
对印刷企业检查的重点是:⒈执行出版单位印刷委托书情况(包括期刊、报纸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⒉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证明文件;⒊执行五项制度(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的情况;⒋印制涉及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需检查相关手续或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三、工作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自足、自信的思想观念。管理要到位,措施要实在,行动要迅速,处罚要果断。
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防止问题蔓延扩散;对违法违规、出版物内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印刷企业印制违禁内容出版物的,坚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也要依法予以惩处。各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及有关部门汇报。
四、时间安排
1、开展集中整治(3月 1日至 3月 31日)。各级新闻出版局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在3月份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州、地)新闻出版局于4月5日之前,将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新闻出版局印刷业管理处。
2、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扩大整治成果(4月1日至4月30日)。针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整治力度不减,采取有效措施,扫除工作死角盲点,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3、督查总结(5月1日至5月31日)。5月10日前,各市(州、地)局组织对本地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弥补管理漏洞,增强薄弱环节,逐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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