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有关通知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全省“扫黄打非”战线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取得了全省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其间:音像市场较为泛滥的各种低俗及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得到及时清缴,音像市场存在的顽症得到有效整治,音像行业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规出版单位被依法撤消和曝光,各种监管措施手段逐步完善,音像制品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4月中旬至7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759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2317次,检查音像市场和音像制品经营店5752家(次),查缴低俗音像制品526种114761张,查缴各种盗版光碟及游戏机软件259735张,取缔无证经营低俗及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783个,依法对79家经营低俗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案件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公安机关依法对1人实施了行政拘留,对3人予以刑事拘留。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指标,迅即部署全省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
1.收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后,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中央精神向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省领导进行了汇报,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及办公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就全省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立即做出批示,要求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认真组织全省“扫黄打非”战线认真开展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
2.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省领导和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领导同志的工作指示,紧密联系本省区“扫黄打非”工作实际,迅速对全省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周密安排,向各市(州、地)“扫黄打非”办公室,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出了《贵州省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求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牵头组织,立即成立各地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相应且具体的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切实整合本地执法资源,迅速对属地音像市场及音像制品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坚决做到不漏网点、不留死角,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形式,有序推动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全面展开。
3.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中央、省的有关组织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后,及时将中央和省的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以及当地“扫黄打非”第一负责人作了汇报,同时,按照各级领导同志的要求,根据区域“扫黄打非”工作实际,制定出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本地工作的重点事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切实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靠前指挥,身体力行,带领执法人员反复彻底清查当地音像市场,确保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
二是抓落实、求实效,认真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1.从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发行源头上着手,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清查整治行动。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当地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属地音像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对辖区音像制品出版单位及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批发、零售、出租店进行反复清查,有效遏制了低俗音像制品出现在市场,实现了“不留死角,不漏一盘”的工作要求。
2.着力在清理并取缔销售低俗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上下功夫。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对在清缴中发现的重要线索,做到了追根溯源,并予以严厉查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制定的关于出版物禁载内容的规定,对出版、复制、销售低俗、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3.积极配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案件检查组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制售低俗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单位,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该处理的人员要坚决处理,对姑息迁就甚至加以保护的要严厉追究责任”的工作要求,对违规音像出版单位进行了严厉惩处。
4.严格检查音像制品制售的审批和监管情况。针对贵州音像教材出版社所暴露出的问题,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刘援朝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教训,查找问题根源,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健全和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工作要求,立即着手对各家音像出版单位的“三审”情况、版号和复制委托书使用情况、样品缴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尤其对以合作出版名义进行买卖版号出版或一号多版、废号出版而导致低俗音像制品大量出版的音像出版单位和从事低俗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清查。
5.强化信息畅通渠道,切实保证专项行动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及时有效的反映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工作情况,有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扎实推动工作的健康开展。此间,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均建立了值班制,每天将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书面上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则建立了24小时值班员制度,不定时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以掌握全省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同时,加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及时编辑贵州“扫黄打非”工作信息15期,向中国“扫黄打非”网传送工作信息38条,此外,还利用和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移动通讯等载体的社会舆论宣传作用,发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919篇新闻报道,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反映全省各地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工作情况,为全省深入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提供了强大工作舆论推动力。
6.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不作为、工作不力甚至推诿、敷衍的,对属地音像市场低俗之风基本没得到解决的,对包庇、纵容制售低俗音像制品行为的,对与制售低俗音像制品单位相互勾结、通风报信的,对有案不查、重案轻办等严重失职渎职的,做到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耐心说服、批评教育在前,同时,准确运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听招呼,屡教不改的79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予以重罚,以此警醒违法违规经营者。
三是组织对全省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2009年7月6日至17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刘援朝在《关于对全省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请示》上的批示要求,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对遵义、铜仁、黔东南、黔南和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安顺8个市(州、地)的19个县(市、区)的2家音像市场、63个音像制品经营店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现场指导工作。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