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0日,贵阳市南明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新路口地下通道有音像店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南明区“扫黄打非”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迅即派出5名执法人员,对新路口地下通道音像制品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4家音像制品店确有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收缴1565张盗版音像制品,当场对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经营业主依法作出停业整改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打黄打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