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6日至17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刘援朝在《关于对全省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请示》上的批示要求,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对遵义、铜仁、黔东南、黔南和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安顺8个市(州、地)的19个县(市、区)的2家音像市场、63个音像制品经营店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
结合实际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分成两个工作小组,第一检查组于7月6日至10日,对遵义、铜仁、黔东南、黔南4个市(州、地)9个县(市、区)的2家音像制品市场和25家音像制品经营店进行检查调研,第二检查组于7月13日至17日对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安顺4个市(州、地)的10个县(市、区)的38个音像制品经营店进行检查调研。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与当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对专项行动做出成绩和努力工作的地区予以表扬,并突出宣传所取得的成绩,对检查中守法经营单位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希望继续保持发扬。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积极引导其树立守法经营意识,为当地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尽到自己的责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