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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组织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
 
  2009-04-30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具体工作实际,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2009年全国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以及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领导,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09年4月15日至24日,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95人次,执法车辆521台次,采取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等方式,按照检查内容,将执法人员分成多个行动小组,迅即对辖区所有的文化出版物市场及销售摊点进行“地毯”式清查,杜绝执法中的死角,使工作落到实处。共收缴150个品种的淫秽色情、“粗口歌”、“内衣秀”、“人体艺术”等各类低俗音像制品11016张。

 

贵阳市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部署迅速、措施得力、行动及时”

贵阳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净化全市的社会文化环境,坚决遏制当前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贵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开展集中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部署迅速。接到通知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迅速将情况向办公室领导进行了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迅速向各区(市、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决定从收到通知之日起至5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

二是措施得力。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对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要结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和“整脏治乱”工作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重点对正规音像制品店、校园周边音像制品销售、出租店进行检查,对涉及的低俗音像制品进行清缴。各地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清缴整治与长效监管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二是在清查市场时,各区(市、县)要在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下,由“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音像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不漏网点、不留死角。三是建立清缴整治专项行动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从接到文件之日起,每日14:00前将当日清缴低俗音像制品情况及时上报市“扫黄打非”办。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周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扫黄打非”办。各区(市、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做好清缴整治信息上报事宜。凡未按上述要求上报情况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将适时提出通报批评。

三是行动及时。市所属的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以及云岩区、小河区、白云区等区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了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4月16日晚,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对大营坡、百花山路、北京路、中华路、瑞金路、神奇路、文昌路、富水路等路段销售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游商地摊13个,收缴没有出版单位和版号、涉嫌含有淫秽内容的光碟386套。4月16日下午,白云区文化市场稽查队立即开展了专项行动,收缴低俗音像制品281件。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